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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鹤福祉简报第三期_松鹤福祉简报_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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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鹤福祉简报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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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鹤福祉简报
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Jilin Province Aging Development Foundation     第三期


                                2013年12月19日
老年希望工程新闻发布会专刊
实施老年希望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新闻发布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今年国务院又第一次专门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文件,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已经提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目前全国老年人有2亿多,其中有一部分老人基本或全部丧失自理能力,在日常生活中依赖他人护理照料,在我国称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全国总数为3600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8.6%。从我省情况看,2012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41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9%;失能、半失能老年人70 万人,占老年人的17%;其中完全失能老人18万人,占老年人的4.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针对失能老人这部分特殊弱势群体数量扩大、相应保障措施缺乏、生存质量堪忧,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社会现实问题,国家民政部和国家老龄办同意并委托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联合全国老年基金组织,统一启动实施了老年希望工程即“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大型社会公益项目。呼吁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关爱失能老人,使有困难的失能老人在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帮扶下得到更好的照顾,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有尊严地走完人生最后旅程。
  我省实施老年希望工程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以老为尊,孝亲敬老;为失能老人献爱心、送温暖、谋福祉。通过实施老年希望工程,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老年希望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在我省尚属首次。
  为使这项大型公益活动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向媒体朋友们介绍一下:
  一、我省失能老人基本生活状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特别关注失能老人的困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还拿出大笔资金进行建设补助和生活补贴。总体上我省老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由于经济水平所限,加上失能老人群体数量大,情况复杂,存在困难和问题仍然较多。
  失能老人身体机能衰退,长期卧床,孤独寂寞,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忍受着难以言表的痛苦,经历着人生最难度过的时段,迫切需要亲情的慰藉和社会的温暖。
  ——生活困难。老人一旦因疾病、伤残、衰老而失去生活起居自理能力,生存质量陡然下降,身体和精神将遭受双重折磨,陷入茫然、失落、无奈、无助的窘境。尤其是完全失能老人,吃、喝、拉、撒、睡成了格外的负担,欲为不能,欲罢不成,自然成为社会成员中最弱势的群体。
  ——赡养困难。我国现阶段“421” 为主体的家庭结构现状,一个独生子女成年后需要面对六位老人,单纯依靠家庭照料有心无力。老人一旦失能,照料将是长期的、持续的、甚至是终身的。一个失能老人拖垮一家人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个失能老人的背后就是一个不堪重负的家庭,对于那些困难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人失能全家返贫。
  ——照料困难。失能老人尤其是完全失能老人吃饭、解手、洗澡等均需他人照料,并需经常翻身,防止褥疮感染和其它并发症发生。长期卧床的寂寞和病痛的折磨让失能老人苦不堪言,甚至有的失能老人不忍心拖累子女和家庭,濒临绝望而选择了自杀。个别的失能老人因无人照料,在家中去世多日后才被发现。
  ——护理困难。护理失能老人持续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实属最脏、最累、最苦的付出。家人护理经验不足,力不从心;医院护理床位紧张,费用高昂;机构护理良莠不齐,心不托底。目前专门收住失能老人的护理机构民办居多,大多条件简陋、护具匮乏、护工短缺、报酬偏低。收费高了失能老人家庭承担不起,收费低了养老机构赔不起,致使一些机构陷入经营“两难”境地。
  失能老人和背后不堪重负的家庭,已成为全社会重点关注的民生难点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重视与关怀,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与关爱。
  二、老年希望工程的实施步骤
  关爱失能老人,是全社会都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重点聚焦、汇集情感、共享人性尊严的应尽义务;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紧迫问题的重要责任;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在省老龄办、民政厅、精神文明办的大力支持下,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诚挚倡导全省爱心企业、慈善人士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到此项活动中来,献上一份爱心,送上一份祝福。同时希望热心媒体和新闻界的朋友们,为老年希望工程营造氛围,助阵呐喊,贡献你们的巨大能量。
  为积极稳妥实施老年希望工程,我们实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示范引路、批次推进的原则。总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3年至2014年,主要面向全省城镇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里面收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首先在市(州)、县(市、区)由点及面逐步推开;第二阶段重点面向民办养老机构外居家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第三阶段重点研究和帮助解决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日常护理能力问题,探索建立常态救助机制。
  三、实施老年希望工程的捐赠管理
  实施老年希望工程,大力发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发挥各级政府和群团组织的引领作用,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能老人的关注和关爱。通过面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募集善款(物),然后统一招标采购,以实物资助收养、照料、护理失能老人的具备资质的机构和机构外的困难家庭失能老人。根据实地调研,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实际养老水平,决定老年希望工程第一阶段,统一用善款为民办养老机构里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专用护理床、专用轮椅、防褥疮床垫等急需护理用具。
  老年希望工程采取公募方式进行。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专门网站,随时公布各地上报的失能老人情况,随时公布捐赠有关情况及款物的来源与去向。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此捐赠开立统一银行账户,各地、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汇、电汇、转账等方式就地就近认捐和汇款。由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捐款单位和个人出具专用抵税发票。
  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各地捐款全部返还属地使用;国家和省集中募集的款物,根据捐赠方意向和实际需要拨付到有关地区的民办养老护理机构。
  我省老年希望工程拟定于2014年1月15日在长春举行启动仪式,请部分捐赠单位和个人代表上台举牌认捐,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致谢。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命名表彰,推荐其参加省和全国孝亲敬老楷模评选,并在省会设立老年希望工程功德碑,弘扬美德、激励善举。
  老年希望工程涉及面之广、覆盖人员之多、持续时间之长,在我省历史上都属首次。我们一定积极稳妥推进,善始善终严管。捐赠者可通过网站、电话、传真等方式随时向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查询到户及使用情况;捐赠者也可直接向受助机构、受助老人核实受捐情况;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随时接受并答复社会各界的查询;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邀请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确保老年希望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关爱失能老人献爱心,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善举。尊老、爱老、敬老、助老,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大型公益项目中来。大爱助老,功德善举,你我同行,引领公益,造福社会,共建和谐。
现场答记者问
  1.老年希望工程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型公益项目,就我省来看救助的面有多大?实行什么标准?需要多少资金支持?
  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刘润璞
  答:老年希望工程即“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公益项目,是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联合全国各地老年基金组织发起的大型公益项目。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责无旁贷。
  我刚才说过,截止2012年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412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失能、半失能老人70万人,占老年人的17%,其中完全失能老人18万人,占老年人的4.4%。老年希望工程的救助对象,主要是这7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为这些老人服务的一线护理人员。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要全部达标需要20多亿元。根据我省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人们对社会团体募捐的响应程度和实际养老水平,我们制定了三段式实施方案。第一段先在全省已登记注册的民办养老机构实施,至少向每个养老院捐赠一张养老护理床,向每位失能老人捐一张防褥疮床垫,向每位半失能老人捐一个轮椅,共需资金671.32万元。第一段结束后,我们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向社区和家庭扩展。
  2.请介绍一下吉林省老年服务业发展情况,特别是还存在哪些问题?
  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潘占学
  答: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自2010年启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474个,城乡各类养老机构1663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4000所,十二五末期实现全覆盖,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依托、以机构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2012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成为指导我省“十二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从总体上看,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由于诸多影响因素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各自职能和优势,建立良好顺畅的体制机制,形成一种合力效应。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市场、社会定位不清,分工不明。政府投入不足与投入失衡、投入效率不高并存;市场机制发挥的政策环境不佳、政策落实不到位并存;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不明显与舆论氛围不强并存。
  (二)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发展现状与现实养老服务需要还不相适应。一是养老机构数量少、服务相对薄弱、结构不合理。二是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政策落实的不好。三是失能和半失能困难老人一方面亟需入住养老机构,另一方面又存在入住养老机构经费难以承受的问题。四是养老护理员不足,缺乏专业知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养老服务供求矛盾还十分突出。据“双百调查”,需要提供家政服务、护理照料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0.17%,我省大约有42万老年人需要这些服务。但从实际情况看,居家养老的优势并没有凸现出来。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主要是:一部分特定困难老年群体,是通过政府公益岗位提供无偿的家庭养老服务;一部分老年人是通过家政服务公司提供有偿养老服务;一部分家庭是通过雇用保姆的方式来解决养老服务,还没有真正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缺乏一个信息服务平台把社会服务资源与家庭养老服务需求整合衔接起来,以满足居家养老的实际需要,适应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
  3.老年希望工程的救助资金主要来自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对这些企业和人士有哪些鼓励政策?
  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陈双喜
  答: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捐款单位和个人出具发票,所有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捐赠,按照《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吉财税〔2009〕98号)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拟定于2014年1月15日,在长春举行吉林省老年希望工程公益项目启动仪式,届时请部分捐款单位和个人代表上台举牌认捐,请省领导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致谢。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推荐其参加省和全国孝亲敬老楷模评选,在长春设立老年希望工程功德碑,弘扬美德、激励善举、引领公益、造福社会。
  4.老年希望工程救助对象分散,情况复杂,你们将采取何种措施推进这项工作?
  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刘长生
  答:实施全省老年希望工程公益项目主持单位为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支持单位为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精神文明办等部门。
  老年希望工程公益项目涉及人数多、工作量大、情况比较复杂,在国家乃至我省都尚属首次。为积极稳妥实施老年希望工程,必须实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示范引路、批次推进的原则。重点实物资助收养、照料、护理失能老人的具备资质的民办养老机构和机构外的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
  鉴于目前我省各地老年基金组织尚未完全组建,还未授权开具捐款抵税凭据资质,项目启动实施初期,为规范运作、稳妥推进,总体上实行“四个统一”的工作模式,即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捐赠、统一采购。
  统一组织实施,全省统一按照省老龄办批转的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制定的《老年希望工程实施方案》开展。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方案,加快推进各地老年基金组织组建,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渐过渡到统一规划、独立实施、供需直接见面的模式上来。
  统一项目捐赠标准,根据我省养老护理现状和实际需要,项目面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募集到的善款,专项购买方便失能、半失能老人使用的专用护理床、防褥疮床垫、轮椅等最需要的护具。
  统一捐赠账户,全省认捐单位和个人统一将善款直接捐赠到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指定账户,凭银行出具的汇款证明,由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统一发给相关抵税凭据。
  统一招标采购,项目所需专用护理床、防褥疮床垫、轮椅等护具,由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实行统一招标,根据性价比和发送、服务等条件,择优直接向生产厂家采购。
  5.如何才能保证捐赠者所捐赠的款项都能及时准确的送达到受捐者的手中?
  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刘润璞
  答:我们实施老年希望工程的最重要原则是保证募捐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为此,我们专门开辟了老年希望工程网站,把捐赠者的单位、姓名、捐赠款项、物资的金额、数额上网公布;把受捐者的姓名住址、受捐的款项、数额也上网公布。捐赠者可通过网站、电话、传真等方式随时向负责实施的单位查询到户及使用情况;捐赠者可直接向受助机构、受助老人核实受捐情况;实施单位随时接受并答复社会各界的查询;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邀请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确保老年希望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6.老龄社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中国的标准和联合国的标准是否是一致的?按照这个标准,吉林省的情况如何?
  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刘长生
  答:老龄社会的判断标准,我国与国际通用标准是接轨的。按国际惯例,一个国家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按照联合国新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就是人口老龄化国家。我省2003年60岁以上人口就占10.54%,65岁以上人口占7.05%。这标志着我省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已有10年光景。

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编辑(内部资料) 2013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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